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要求:教育系统严格控制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则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学校收集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省教育厅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一方面,排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和管理机制漏洞,分析评估网络安全状况和防护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促进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提升,预防和减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另一方面,排查线下数据采集、保存、传递、处理、应用、销毁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数据安全风险点,特别是涉及师生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的风险点,切实保障师生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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