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请立即进行以下操作:
(1)请立即开启危险警告双闪灯;
(2)夜间需开启示廓灯及后位灯;
(3)车后50-100米需放置警示牌。
无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快速理赔,否则请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0、122),现场等候警察处理。
(1)一方无车辆号牌;
(2)一方无驾驶证;
(3)一方有饮酒嫌疑;
(4)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已过期;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有人员伤亡;
(7)机动车不能自行移动;
(8)其他情况。
您所拍摄的现场图片将上传至交警系统平台,作为事故现场证据,请认真拍摄。
特别声明
事故拍照(5-6张)
1.请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完成操作;
2.拍摄六张照片:事故全景照、事故近景照、碰撞部位特写(本方、对方各一张)、行驶证与驾驶证(本方、对方各一张)
3.确保车号牌及地面标线清晰可见;
4.照片要能反映出车辆与车辆间、车辆与标线间位置。
请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双方驾驶员联系电话。案件受理后请双方驾驶员交换驾驶证附页相互保存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