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10大类食品10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通告如下:
(一)咸阳开邻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生鱼(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3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咸阳世纪金花商贸有限公司量贩海棠苑店销售标称陕西金凤凰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福財記牌奶油葡萄干,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200,5300,3300,3100,42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³, M=10⁴CFU/g;霉菌检出值为3200CFU/g,标准值为≤5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