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介绍,对疫情防控相关物流企业的车辆,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缴纳保费的车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
2月10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在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已对此提出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相关物流企业车辆,在企业提供了政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暂不执行各地区车险“见费出单”有关要求,协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以缓解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可参照上述原则办理承保手续,允许适当延期缴纳保费。
同时提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倡导财险业全力配合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在疫情防控期内,可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湖北地区各财产保险机构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暂时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并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出租车等行业,研究探索适当延长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等政策,支持相关行业应对疫情挑战。
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响应银保监会关于“湖北地区车险保障期限适当延长”的建议,向各车险经营公司、各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保协也在因城施策制定细则。
来源:中国经济网